三湘都市报·新湖南客户端2月26日讯(记者虢灿)美术课上,两初一学生抢一支激光笔,而其中一人的左眼被激光笔伤到,致十级伤残。孩子受的伤该由谁来负责?受伤学生的家长把学校、另一学生起诉到法院索赔10万多元。
近日,永州中院二审宣判该案。
上课时间,老师正在讲台上授课,学生小文和小唐隔着几个座位,因为一支激光笔争抢了起来。抢夺中,小文被激光笔医院,法医鉴定,其左眼黄斑变性、视网膜光损伤,构成十级伤残。
小文的家人几次找到学校、小唐家长协商赔偿事宜,都没能谈拢。小文一方认为,小文是在校学生,在上课时遭受身体伤害,学校及小唐理应承担赔偿责任。而学校投保了校方责任险,保险公司也应该担责。小文的父母把学校、保险公司以及小唐起诉到法院,索赔各类损失10万多元。东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后,多方不服,上诉到永州中院。
近日,永州中院二审宣判该案。中院认为,小文与小唐在相互抢夺激光笔的过程中,造成小文受伤,双方的共同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。但两人系未成年人,该中学在上课期间,授课老师允许学生来回走动,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,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。老师放任学生在课堂上自由走动、吵闹,未尽到管理义务,应承担本案的主要责任,法院酌定学校承担七成责任,又因该中学在某保险公司永州中心支公司投保了校方责任保险,因此,该中学的赔偿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负责赔偿。
事故发生时两人均已超过10周岁,都能预见危险源激光笔可能导致人体损伤的危险性,但是两人基于放任心理,导致在抢夺过程中小文受伤,两人的共同行为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,应负此次事故的次要同等责任。因此,小文方自行承担损失的15%的责任,另15%的责任应由被告小唐一方承担。
据此,永州中院判决,小唐的监护人赔偿小文1.4万多元,某保险公司赔偿6.6万多元,驳回小文的其他诉讼请求。
提醒:激光笔隐患大
记者在长沙开福区多家文具店走访发现,大部分文具店均有激光笔售卖,有知名品牌,价格从十几元到几十元不等。大部分的包装上都标注“禁止儿童使用”“禁止直射眼睛及反光物体”等提醒。店主称,分为红光和绿光两种,绿光射得更远,但是红光便宜些。经常有学生买着玩,也有老师上课需要,还有人买来逗宠物玩。
专家提醒,激光笔即使功率小,当对着眼睛照射,也会造成伤害,严重的甚至失明。家长最好不要给孩子购买激光笔,避免孩子好奇带来伤害,此外,一些带有激光射击、瞄准功能的玩具也同样存在隐患。
[责编:吴岱霞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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